宏观资讯:
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
一、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各电力企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决克服松懈麻痹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不断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亲自监督检查安全管理要求落实情况,亲自协调解决普遍性、典型性等突出问题;其他负责人和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制定落实有效措施,堵塞安全管理漏洞,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二、强化准入管理
工程建设单位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实施电力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严禁超资质、超经营范围承揽工程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其他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方可上岗,从源头上遏制不合格的企业和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作业。
三、强化施工现场管理
各电力企业要严格遵循“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基本建设规律,严格落实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严禁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要强化隧道、硐室、起重机械、深基坑、脚手架、高支模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坚决打击不按设计和施工方案施工等行为;要强化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坚决杜绝盲目施救导致伤亡扩大的事故发生。
四、强化分包安全管理
各电力企业要严格审查分包队伍的资质、能力和历史业绩,把分包队伍纳入本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考核;要加强分包安全教育培训,增强分包人员安全意识和专业技能;要加强分包作业管理,采用信息化手段,全面掌握分包队伍人员落实安全生产规定的情况。
五、加大安全监管力度
各派出机构和地方各级电力管理部门要加大安全监管力度,认真梳理分析安全生产事故中暴露出来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对重点工程和“小、散、远”工程采取分级分类监管措施,增强监管的针对性;要加大事故查处督办力度,按规定将事故责任人员纳入能源领域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提高违法违规成本;要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切实督促指导各参建单位规范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流程、提升排查治理质量;要运用“多通报、多发督促函、多暗访”等手段,定期对所辖范围内电力建设工程开展督导检查,延伸到风险最突出、基础最薄弱的基层单位、施工现场,对工作推进不力、重大事故隐患整治不力的参建单位及时通报、曝光、严格问责问效。
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电力装备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
出台背景:
电力装备是国民经济发展中基础性、战略性产业之一,是加快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保障国家能源安全的重要物质技术基础,是落实“双碳”战略的重要保证。加快行业数字化转型,是提升电力装备研发制造水平、保障质量可靠性、提升产业链运行效率的重要举措,是推动电力装备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
主要考虑:
一是强化实用导向。电力装备产品种类多,包括发、输、配、用,水、火、风、光、核等多个领域,既有结构复杂、零部件多的大型装备,也有结构简单、功能单一的小型产品。通过深入挖掘电力装备行业数字化转型需求,坚持实用导向,适当体现各领域数字化转型前瞻需求,总结梳理实用、管用、好用的典型场景。
二是突出协同转型。按照“点、线、面”协同转型模式,“点”上从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质量管理、运维服务等关键环节进行数字化改造升级。“线”上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引领支撑作用,带动产业链大中小企业开展链式转型。“面”上以电力装备产业集群为基础,强化集群内企业协同转型。
三是形成多方合力。充分发挥政府引领作用,引导电力装备行业与新一代信息技术融合发展。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鼓励龙头企业加大数字化转型投入,带动行业内中小企业开展链式转型。充分发挥协会服务作用,引导相关行业协会提升服务水平,强化交流对接,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电力装备数字化转型。
重点任务:
《电力装备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明确加快关键环节数字化转型、夯实数字化转型基础、构建数字化协同转型生态三大重点任务,在关键环节方面,推动发输配用等各领域电力装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质量管理、供应链管理、运维服务、节能管理数字化转型;在转型基础方面,提出要健全标准体系、强化评估诊断、夯实网络数据基础、推动制造装备改造等;在协同转型方面,提出要加快大中小企业链式转型、推动电力装备制造业集群化转型、培育一批优质解决方案供应商,不断加快电力装备行业数字化转型,推动电力装备高质量发展。
前沿资讯:
西北区域电力安全跨部门协同监管开展现场检查
2024年10月14日,西北能源监管局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创新开展“跨部门协同监管”工作要求,会同甘肃能源监管办,联合国网西北分部,组织检查人员分别赴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青海省电力公司开展电力安全现场检查。
此次协同监管通过汇聚西北区域各派出机构、国网西北分部、五省(区)电力公司及质监站等多部门、跨专业力量,统筹整合资源,围绕电力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大电网安全风险管控、电力建设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电力应急管理等重点内容,开展交叉检查,互相借鉴提高,不断提升监管效能和本质安全水平。
长期以来,在国家能源局的坚强领导下,西北区域各派出机构不断探索创新,积极构建区域协同监管机制,切实形成监管合力。此次协同监管不仅是对西北区域电力系统的一次全面“体检”,也是西北区域在电力安全监管领域主动识变应变求变,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的积极尝试。通过跨部门协同监管,为进一步提升区域电力安全保障水平,确保电力系统的稳定运行,服务西北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有力保障。
【本文来源: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工信部、西北能源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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